嘎拉山林场机构设置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6-22 点击次数:


嫩江县嘎拉山林场直属嫩江县林业局领导的正股级事业单位,企业管理。场长、副场长实行任命制。内设10个机构。即:生产股、财务股、劳资股、政工股、资源林政股、后勤股、工会、防火股及扑火队、生态补偿金办公室和营林大队。领导职数5人,其中:场长1人、副场长3人、工会主席1人。
  场长兼书记:陈立斌、副  书  记:孙跃新、副  场  长:郝秀海、副  场  长:周长海、工 会主 席:李  鹏
  生产股:负责营林生产技术质量管理、伐区踏查和伐区检查验收。
  财务股:负责单位财经运行支出。
  劳资股:负责劳动和工资各项工作。
  政工股:负责党建工作。
  资源林政股:负责林政案件和林下资源管理。
  后勤股:负责林场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  工  会:负责维护职工基本权益。
  扑火队:负责施业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。
  生态补偿金办公室:负责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工作。
  营林大队:负责营林生产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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